2011年黄石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日期: 2015-07-20 00:24:05 来源: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根据《黄石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党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及内容
1、门户网站。以黄石科技创新网为平台,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科技动态信息、便民服务、组织机构、通知公告等《政务公开目录》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2、政务公开宣传栏。在局二楼大厅和四楼过道开辟了政务公开宣称专栏,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流程、相关科室(单位)地址、业务职责范围和服务承诺等信息在二楼大厅宣传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来单位办事;对规定必须公开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文件通知、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等内容在四楼公开栏及时张贴公开,主动接受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3、新闻媒体、简报。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黄石信息》、《黄石政务信息》、《科技简报》等工作简报载体,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创新能力培养、科技投入、科技项目经费争取、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益的经验、有效的措施和工作目标思路。
4、信息互动平台。在黄石科技创新网设置了网上办事、科技计划项目在线提交、在线调查、专家在线咨询、在线视频、表格文件下载、公众问答、自动语音、专家热线等二十余项科技政务的互动性服务功能,随时方便群众办事、咨询。联合电信部门,搭建了黄石市农技110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个性化、特色化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帮助农民致富。
(二)信息公开的数据统计
1、信息主动公开统计。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177条。其中,按照公开形式统计,门户网站信息400条,占33.99%;政务信息宣传栏信息278条,占23.61%;各级新闻媒体信息361条,占30.67%;各类工作简报信息138条,占11.73%。按照公开内容统计,高新技术类信息355条,占30.16%;农业社发类信息290条,占24.64%;政策法规类信息179条,占15.21%;成果合作类信息213条,占18.10%;其他信息140条,占11.89%。
2、信息依申请公开统计。 我局2011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5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全部属业务类信息。在已经答复的3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9件,占总数的82.86%; “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5.71%;“非政府信息”的4件,占总数的11.43%;“免于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83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55次,当面咨询接待421次,网上咨询55次。全年局门户网站访问量为24560人次。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2011年,我局严格根据《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党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时间节点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全局产生的可公开信息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黄石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
2、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各科室(直属单位)将信息工作纳入本科室(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建立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负总责、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和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受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二是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重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化、极端化操作。实行“谁公开谁负责”,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管理负责。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科室(直属单位)年终考核目标。考核以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为原则,主要考核是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是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是否按照《细则》对应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具体、及时、合法,是否采取了方便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公开形式,是否认真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考核情况,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适当形式对考核优秀的科室(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科室(单位)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3、落实具体措施。按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科技部门信息的全履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另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热情服务,认真登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凡属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凡不属本局掌握范围的,明确告知申请人,能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受理申请严格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信息质量不够高,信息发布速度不够快,信息人员队伍不够强等问题。下步,需要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针对目前公开的信息内容细节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在遵照原有的信息审核制度基础上,加强这方面的主观意识,强调对通过各种渠道所公开的信息负有行政责任。
(二)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由我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形式仍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照片为主。在今后工作中,应该在保证信息质量、时效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使用照片、图片、表格、视频,使信息内容更生动、易懂。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由于我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信息员均为兼职,在本职工作较为繁忙的情况下容易疏忽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因此在局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还要通过培训、宣传、督促、评比等方法,注重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增强局内部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