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
日期: 2015-09-11 08:43:18 来源: 黄石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服务项目名称 | 市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 |
实施机关名称 | 黄石市科技局 |
承办科室名称 | 发展计划科 |
协办科室名称 | 无 |
法律法规依据 | 《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44、46条 |
支持对象和条件 | 1、企方必须是在黄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方属于中小企业,具体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3、企方和校方具有3年以上合作史,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机制,制度完善; 4、中心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产学研结合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创新团队; 5、校方有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 6、企方投入中心运行及研发经费,近三年年投入不少于10万元。 7、中心已将研发的科技成果进行了转化,并取得较好效益。 |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 《黄石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申报书》 |
表格下载 | 黄石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申报书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 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咨询电话 | 0714-6218622(发展计划科) |
投诉电话 | 政工科:6231859 |
受理地点 |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21号1号楼 |
受理时间 | 8:00-11:30 14:30-17:30(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