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调处
日期: 2015-09-10 17:15:36 来源: 黄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科
服务项目名称 | 专利侵权纠纷调处 |
办理机关名称 | 黄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科 |
法律法规依据 | 《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请求对象和条件 | (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4)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5)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
请求立案所需材料 | (1)请求书原件一式两份 (2)请求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请求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若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所涉专利权的专利说明书和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收据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4)能够证明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书面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5)必要时,本局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所涉及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本局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
办理流程 | 办理流程图 |
表格下载 | 1、接受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2、专利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 3、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
收费 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咨询电话 | 黄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科 12330;0714-6283609 |
投诉电话 | 黄石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0714-6220777 |
受理地点 |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21号1号楼 |
受理时间 | 8:00-12:00 14:30-17:30(夏令时:8:00-12:00 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