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科技局政务公开评议制度
日期: 2015-07-20 00:21:40 来源:
一、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实行评议制度。评议制度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民主、有效的原则,评议过程中要注重发挥民主集中制。
二、评议工作由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评议小组组织实施,组长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万木兰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负责人、政务公开监督员等人员组成。
三、评议小组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对政务公开工作改进的意见。
四、评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科室(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
(二)执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情况;
(三)政务公开具体事项执行情况。主要是对办事的标准、时限、要求及行政许可结果等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四)政务公开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五)政务公开决策过程进行评议。主要是在对内部公开事项的碑定过程中让群众参与评议,使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重大政务公开事项在执行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要严格执行评议制度,未经评议而公开的,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对公开后的不良后果负全责。重大政务公开事项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