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科技局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
日期: 2015-07-20 00:21:40 来源:
一、为保证政务公开的顺利开展,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机关及公务人员依法、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保障服务对象投诉、控告权利,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全面和依法从政的原则。
三、投诉内容
(一)根据规定应该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而没有采取措施实行政务公开的,群众意见较大的;
(二)不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和“一次性告知”的要求,给办事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工作作风拖沓、效率不高超过规定办事时限的责的事项拖着不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完毕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不履行承诺,服务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故意刁难,索拿卡要的。
(四)违反政务公开纪律的其他行为。
四、受理程序
(一)市科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投诉。
(二)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向投诉者回复。
(三)对投诉问题的调查,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负责,查证核实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局党组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办法
(一)对个人的处理:经济处罚、取消评先资格、调离岗位或辞退;对单位的处理:作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资格、通报批评。
(二)对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一次者给予500?D1000元的经济处罚,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资格;两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公务员,出现三次的根据有关规定及过错情节给予调离岗位或辞退处理,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对科室(单位)的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被投诉一次的,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取消科室(单位)当年评先资格。被投诉两次的通报批评。问题较多,屡受投诉的,对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组织调整。
(四)对投诉者打击报复的,要从严处理。
六、黄石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专班投诉电话:
0714-6221179 0714?D622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