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日期: 2017-05-02 08:38:48    来源: 政工科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黄办发电[2017]40号)的通知精神,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为确保全局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好生活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好五项活动:

      (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举办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书记围绕《准则》、《条例》,结合实际工作,就落实“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广泛的交心谈心,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初任公务员、新任县级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印发家庭助廉三字经,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三)组织《准则》、《条例》系列测试活动。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在局系统开展《准则》、《条例》知识测试活动,形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测试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市纪委监察局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并进行深入讨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查找和堵塞漏洞,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

      (五)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局机关党委举办一次“喜迎十九大、扬清风正气”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在抓好局党组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在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宣教月的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活动声势和氛围,确保党员干部在活动中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各单位要涌跃投稿,将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市纪委(邮箱:hsjwxcb@163.com)。 

COPYRIGHT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局版权所有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黄石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承办

联系电话(传真):0714—6223894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21号1号楼

鄂ICP备16019653号  网站标识码:4202000032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邮编:435002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45号